2008年5月20日 星期二

攝影家...嗎?

話說前一陣子接到一封信,我放在Flickr的某一張照片被一個叫Schmap East Coast Guide的網站相中,對方寫信問我有沒有興趣提供這張照片給他們放在的網站上,如果同意的話,就會進入他們的決選作業,通過之後,我的小小作品就會被愛用,並會秀出我的名字喔!還說...很多「攝影家」都很樂意提供的,雖然是no payment的。被「攝影家」的頭銜所迷惑著,再加上這是一個名揚四海的好機會,立刻就按下submit的選項,沒多久就接到第二封通知信,告訴妳...「恭喜啊恭喜,妳的作品經過嚴格的選拔,打敗成千上萬的競爭者,確定被錄用了!」(除了恭喜,其他的都是我個人的杜撰),雖然應該是有同意就有用,但還是覺得很開心的說,呵!


被相中的照片是一年半前去Boston玩耍時,所拍的Part Street Church。我還以為會是我的個人美艷照呢,哼哼!

Park Street Church於1809年完工,1829年7月4日美國首次公開反對奴隸制度的演說便在此舉行。教堂在美英戰爭時還曾作為彈藥庫哩!教堂有白白的屋頂,紅紅的身體,在藍天之下格外亮眼。

我的小小作品被收錄在 http://www.schmap.com/eastcoast/churches/#p=37979&i=37979_11.jpg
原始收錄則在
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710/232567595/in/set-72157594266248915/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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